伦理自由主义者则认为,人们的反省的利益之性质至少要取决于公正:他们只有在至少大体上知道他们之间的资源分配公正时,才能较为充分而细致地得知他们的反省的利益是什么。每个伦理自由主义者都可以希望,他的公正的份额是很大的一份,但是他知道很大的一份对于他可能不是好事,除非它同时也是公正的一份。因此他甚至不能接受认为他拥有的资源越多越好的“大约的”良善理论,或对他提出如下问题的任何理论:在他看来,出于对别人利益的尊重而放弃自己的利益是合理的吗?
因此,伦理学的挑战模式对政治哲学的影响是深刻的。假如我们是伦理自由主义者,我们就会发现当代自由主义政治理论中的大多数基本假设或战略都是不自然的或无效的,因为我们的挑战模式把公正与伦理融为一体的方式,使那些战略和假设无立足之地。我们必须以更具统一性的方式思考公正和良善生活:我们必须通过没有预设我们能够对那些问题分别做出圆满解答的论证,得出一种有关公正要求什么和我们的利益是什么的认识。因此我们只能再退回去(我们可以这样说),从更为一般的价值理论重新开始。伦理自由主义假设,人们怎样生活是重要的——他们有成功或良善的生活而不是恶劣或无益的生活是重要的。可以合理地认为,这对于一些人来说比另一些人更重要——不是对于他们更重要,而是作为一种客观价值更重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