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旧个人主义的破产,那些意识到这种崩溃的人常常论辩起来,似乎个人主义本身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并不认为那些把社会主义与个人主义对立起来的人真的以为个性即将消逝,或者它不是某种具备内在固有价值的东西。但当他们谈起来似乎只有个人主义才是过去两个世纪的本土事件时,他们是在帮助那些想要保持这种个人主义以牟取私利的人,而且他们忽略了主要的问题——改造社会以利于一种新型个人的成长。有许多人相信,为了实现个人首创性与广泛的安全,某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是必要的。他们关注现存制度下少数人对权力与自由的控制,因而他们认为集中的社会控制是必要的,至少在一段时期内是这样,其目的是要实现所有人的利益。然而,他们似乎过多地假定,只要将早期的个人主义推广到大多数人,目的就会实现。
这种想法把个人主义当作某种似乎是稳定的、拥有一致内涵的东西。它忽略了一个事实,这就是,个人的精神与道德机构,他们欲望与目的的模型,都随着社会构成的每一次大的变化而变化。不受团体组织——无论是家庭的、经济的、宗教的、政治的、艺术的,还是教育的——约束在一起的个人只是些怪物。设想把它们维持在一起的联系只是外在的,而并不反作用于思想与性格,从而产生个人的心性结构,这种想法是荒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