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五常”儒教的伦理观
儒教之为教,其主旨就在于教化“愚民”(古代统治者对老百姓的惯称),而教化愚民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则是为其建立起一定的伦理观。儒教的伦理观简而言之,就是“三纲”、“五常”。
《春秋繁露》
西汉著名学者、政治家、思想家董仲舒所注《春秋》名《春秋繁露》,主张全面总结秦亡之教训和汉初的弊政,反对“休养生息”的无为而治,极力推荐和强化统一的“法度”,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董仲舒糅和了儒家思想与阴阳学说,建立了“天人感应”的神秘主义理论。
“三纲”、“五常”的提法最早见于西汉初年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书中说“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乃《春秋》之大义也”。由此可见,这与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说有一定的联系。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也曾指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为“天下之常道”。“三纲”“五常”的连用则始于宋代的朱熹,其实“五常”的内容——仁、义、礼、智、信在先秦诸子百家的学说之中早已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