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我意识到时间飞逝,生活才是我的正事时,我才会把书放在一边。我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我认为有必要去获得我写作不可或缺的人生体验;但我之所以进入这个世界,也是因为我想要获取体验本身。在我看来,当一个作家是远远不够的。我为自己设计的模式是,我应该做出人在这个奇妙事情上能做的最大限度的投入。我渴望同普通人一样,去感受人生的喜怒哀乐,这是普通人类命运的一部分。我认为,人的感官诉求没有理由受到精神贪婪的引诱,我下定决心要从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入手,从食物、酒精、淫乱、奢侈、运动、艺术、旅行入手,正如亨利·詹姆斯所言,从不管什么东西当中,汲取营养,尽可能地完成我的目标。但这仅仅是一种努力,我总是如释重负地又回到书籍,回到和自我相伴的慰藉中。
然而,尽管我读了那么多书,我却不是一个好的读者。我读得很慢,略读的技能也很差。我发现,不管一本书有多糟糕,不管它有多让我厌烦,我都很难把它放下。我没有从头到尾读完的书屈指可数。另一方面,我几乎没有读过两遍的书。我很清楚,有许多书我无法从第一遍阅读中获得其全部的价值,但它们已经给了我当时所能得到的全部,尽管我可能忘记了它们的细节,但这仍然是一种永久的充实。我知道有人一遍又一遍地读同一本书,因为他们可能只是用眼睛,而不是用感受力在阅读。这是一种机械练习,就像西藏人转动转经筒一样。毫无疑问,这样做没有害处,但如果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智力活动,那就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