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管理, 加大对违法发布广告的医疗机构的处罚力度, 本条第二款对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广告主, 即医疗机构的行政责任作出特别规定。对于发布虚假医疗广告, 且情节严重的, 比如多次发布虚假医疗广告, 或者使患者受到人身伤害或者遭受严重财产损失等, 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医疗机构作出罚款、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等处罚外, 还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广告相关诊疗科目, 或者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关于发布虚假广告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 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 情节严重的,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 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