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统一物的分解、团结、联合、调和、均势、相持、僵局、静止、有常、平衡、凝聚、吸引等等状态的破坏,变到相反的状态,便都是事物在质变状态中、在一种过程过渡到他种过程的变化中所显现的面貌。事物总是不断地由第一种状态转化为第二种状态,而矛盾的斗争则存在于两种状态中,并经过第二种状态而达到矛盾的解决。所以说,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而对立的互相排除的斗争则是绝对的。[136]
第二,对立面的同一是有条件的,所以是相对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无条件的,所以是绝对的。
《矛盾论》反复阐明这样一个道理:两个互相排斥的、相反的东西之间有同一性,所以两者能够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又能够相互转化。但是,这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是说在一定条件之下,矛盾的东西能够统一起来,又能够互相转化;无此一定条件,就不能成为矛盾,不能共居,也不能转化”[137]。由于一定的条件才构成了矛盾的同一性,所以说同一性是有条件的和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则贯穿于过程的始终,并使这一过程向他过程转化。矛盾的斗争无所不在,所以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和绝对的。
第三,“斗争性即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