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溥仪君的一件事,你与玄同都做了一篇文章。玄同文章中还有点牢骚,你的却完全是至诚的忠告。无如这位世兄,一则是年纪尚轻,程度尚低,二则是被他不良的家庭教育坏了,你们的话,说上去总不免有些隔靴搔痒。
但是我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你们这样起劲?据玄同所说,他从非人升而为人,也不过同青皮阿二出了习艺所一样。那么,为什么天天有青皮阿二出习艺所,你们并不天天写信做文章,却偏在这位世兄身上卖气力?若说你们心中,欲存着他是“前皇帝”的观念,那么,你们也就逃不出“狗抓地毯”的一条定律了!
次一件事,是你与某君所讨论的女裤问题。我想:这种的事不如不谈也罢。我并不以为这件事不能谈,也并不说你们的主张不对。但我总以为服装问题,只有“时尚”是个真主宰;科学家与审美家,都处于无能为力的地位。即如反对缠脚,若单靠了生理学家与审美学家的呼喊,恐决没有多大的力量;而从前垫高底装小脚的太太,现在一变而为塞棉絮装大脚者,一大半还是受了洋婆子“裙翻驼鸟腿”的影响。又如高底皮鞋,外国的生理学家没有一个不反对的;但是不幸,他若替他夫人化一百法郎买一双鞋,他就糊涂了!又外国女人盛夏时可以披皮,严冬时可以披纱。你若要从这里面找出个理由来,恐怕也就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