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的理查德已经展现出了自己心狠手辣的一面。杀完人后,他开始不慌不忙地处理受害者的尸体:先毁掉面部,接着将所有的指纹都破坏掉,最后把尸体绑上石头,借着夜色丢进了附近的河里。
第二天查理的死讯就传开了,听到这个消息的理查德故作惊讶,内心油然生出一股征服感和力量感。接下来的几天,理查德几乎杀光了那个帮派的剩余成员。很多年之后,他在纪录片中说起这段经历时曾感慨:“对我而言,给予别人痛苦总好过自己受苦。”
1950年中期,理查德已经是当地知名的暴力分子。他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任何激怒他的人,从让他想起他父亲的大嘴巴到台球桌上的对手,有时候他甚至只因为一丁点小事就痛下杀手。纽约市的西区成了他“磨炼”技术的场所,因为这些人都属于闲散人员,纽约警方也只认为这些案件是流浪汉们在自相残杀,胡乱调查一番就会潦草结案。
滥杀无辜给理查德带来了恐怖的“名声”,但杀人当时并非他的“营生”。1960年代,理查德在一家电影工作室中当杂工,他利用工作之便拷贝那些尚未放映的流行电影,再转手卖出去。随着生意越做越大,他开始涉足色情领域,此外还组织了一个团伙,干干抢劫和盗窃的勾当,当然,在这里面他最拿手的还是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