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必须改革教育体制机制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出台,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制定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少年儿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为实现这一目标,《纲要》指出,要“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
根据《纲要》的部署,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12月初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启动了一系列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探索:
一是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上海、天津和成都在内的各个地区确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方案,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城乡教育体系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多种途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福建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将县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核增的6 500个编制用于补充农村小学紧缺学科。组织县域内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合理流动,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校长也要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