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历代有关避讳的故事很多,有些是血淋淋的,以清代文字狱最为惨烈。湖州南浔庄廷鑨《明书》案,为清初第一宗文字狱,因直书努尔哈赤之名,株连冒名出版者以及修订、写序、印刷、藏书、官员等千余人入狱,审讯后死刑七十余人,其中十八人被凌迟处死;雍正朝主考官查嗣庭摘用《诗经》中的“维民所止”作为试题,被人告发称“维止”二字为“雍正”去头,遂病死狱中,儿子处斩,兄侄流放。至于有宋一代,苏轼的“乌台诗案”就很有名了;太平天国则小兵只要与首领姓名一致,也要去死的。
有些故事则幽默而有趣。汉吕后名雉,文书上只要遇到雉字,都要用“野鸡”二字取代的;唐代的那个大诗人李贺,因为他的父亲叫晋肃,“晋、进”同音,要避父讳因而就不能参加进士考试了,郁郁寡欢,二十七岁时死了,人称“诗鬼”,后来韩愈作了篇《讳辩》,其中就反驳道,“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而五代时的冯道,历四朝十君,拜相二十余年,人称官场“不倒翁”,在给门客讲《道德经》时,就把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因避己讳讲不下去了,门客灵机一动,改为“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