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公平。
这情况,我有点愤懑。
然而,再怎么样,警方还是会逮捕我,毕竟凶器上有我的指纹,而在……。
我眨眨眼睛。没有,我忘记自己洗净手,揩干凶器。
我思索好一会,最后想到最重要的一点:我要如何逃避杀人罪?
唔,我干脆否认行凶,矢口否认。坚持说,我上班时,妻子活生生,健健康康的在家。
当然,警方不会相信我。我是合逻辑的,惟一可能的嫌疑犯。但是,一个人在没有证明他有罪之前,他还是清白的,不是吗?我们是生活在民主国度里,不是吗?
警方会彻彻底底的询问我,但是,假如我否认一切,他们能怎样?没有确切的证据和证人,他们能怎样?
我怕黄昏,我不敢回家,我怕“发现”妻子的尸体。然而,这件事倒是给我省了。
公司的监督陪两位警探走到我办公室,那时是上午十一点钟。温妮的尸首被一位来借洗衣粉的邻居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