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在这里,也并无替范朋克叫屈的意思。
今年所提起的《上海快车》事件,却比《盗宝》案切实得多了。我情愿做一回“文剪公”,因为事情和文章都有意思,太删节了怕会索然无味。首先,是九月二十日上海《大公报》内《大公俱乐部》上所载的,萧运先生的《冯史丹堡过沪再志》:
“这几天,上海的电影界,忙于招待一位从美国来的贵宾,那便是派拉蒙公司的名导演约瑟夫·冯史丹堡(Josef Von Sternberg),当一些人在热烈地欢迎他的时候,同时有许多人在向他攻击,因为他是辱华片《上海快车》(Shanghai Express)的导演人,他对于我国曾有过重大的侮蔑。这是令人难忘的一回事!
“说起《上海快车》,那是五年前的事了,上海正当一二八战事之后,一般人的敌忾心理还很敏锐,所以当这部歪曲了事实的好莱坞出品在上海出现时,大家不由都一致发出愤慨的呼声,像昙花一现地,这部影片只映了两天,便永远在我国人眼前消灭了。到了五年后的今日,这部片子的导演人还不能避免舆论的谴责。说不定经过了这回教训之后,冯史丹堡会明白,无理侮蔑他人是不值得的。
“拍《上海快车》的时候,冯史丹堡对于中国,可以说一点印象没有,中国是怎样的,他从来不晓得,所以他可以替自己辩护,这回侮辱中国,并非有意如此。但是现在,他到过中国了,他看过中国了,如果回好莱坞之后,他再会制出《上海快车》那样作品,那才不可恕呢。他在上海时对人说他对中国的印象很好,希望他这是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