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旦我们认真考虑这个前提预设,它呈现给我们的是个悖论。因为,我们也许不太能说明白是什么使一个行为成为一个义务,然而不管它是什么,我们通常还是不会认同它对我们自身利益的有益性;我们也认为,尽管是义务的行为可能是有益的,但它不必非得如此。在道德意识浅薄的智者派那儿发现这一预设,我们也许不会有多奇怪,但在柏拉图那儿发现它,我们就不能不惊讶了,因为柏拉图有着一个预言家般的道德诚挚。无疑,我们先是会强调在柏拉图思想中利益占据着优越地位,试图以此来减少我们的惊讶。但仍然无济于事。因为,不管柏拉图所考虑的利益的“优越性”有何含义,柏拉图使用这些利益毕竟只是为了证明它们跟随其后的行为是正当的。
然而,不能将这个前提预设简单地当成显而易见的谬误而不加理会。原因之一,任何柏拉图的观点都应受到敬重。原因之二,我们自己有时也会有这种想法。有时,当我们强烈地感觉到责任的重负时,我们会对自己说:“为什么我应该做这些事情,毕竟是别人而不是我会从中受益?”